关于下洼镇井楼村冯庄驾校对面耕地被违法占用私建彩钢棚[编号:783264]

  范先生 留言    2026-01-03 21:38:13

  本人举报一起涉嫌严重违法占用耕地、破坏土地资源的案件。具体事实与情况如下: 一、 违法事实与地点 在下洼镇井楼村冯庄自然村,位于“冯庄驾校”正对面的耕地上,有村民未经任何合法审批,私自占用基本农田搭建大型彩钢棚结构建筑物。该建筑目前正在建设中,其用途不明。 二、 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 1. 严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该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典型行为。如果占用的确为基本农田,则性质更为严重,触犯了耕地保护红线。 2. 破坏土地资源与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粮食生产的根基。私自改变耕地用途,硬化地面、搭建永久性构筑物,对耕地耕作层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严重损害了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3. 影响社会公平与乡村规划: 此类违法建设行为,无视国家法律和乡村规划,是对守法公民权益的侵害,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也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4. 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此类私自搭建的彩钢棚,其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往往未经专业设计和验收,可能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三、 举报诉求 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护宝贵的耕地资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多数村民的合法权益,恳请贵单位: 1. 立即介入调查: 迅速派员赴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测量,核实该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占用土地性质(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建设者身份等信息。 2. 依法严肃查处: 若举报情况属实,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种植条件),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 加强监管与教育: 以此案为例,在下洼镇范围内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此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蔓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 公开处理结果: 希望贵单位能将调查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或公示,以回应群众关切,彰显法治力量。 我们坚信,在贵单位的重视和依法处理下,此类违法行为必将得到纠正,宝贵的耕地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期待您的积极回应与有力行动!

  已回复
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经下洼镇政府调查,涉事农户系下洼镇本地种植大户,因生产经营所需农机具数量较多,且无停放场地,遂搭建彩钢棚用于农机集中停放。经现场核查及土地性质专业认定,该地块实际性质为林地。目前,该农户正按要求限期补办设施农用地相关手续,若逾期未完成办理,相关部门将依法对该彩钢棚予以拆除。

下一步,下洼镇将持续跟踪督办,安排专人对接涉事农户,实时跟进设施农用地手续补办进度并定期现场核查,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启动拆除程序。同时,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林地保护专项排查行动,通过进村入户宣传政策、现场巡查排查隐患等方式,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底线。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