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1年经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到社旗县工作,于2024年9月特岗服务期满,最近,人社局通知2021年转岗教师设岗问题,将我们由十二级岗位设置成十三级岗位,降低工资,同样是2021年进入社旗县的招教教师,并未遭受这种情况,特岗教师是中央的招聘政策,并且当时承诺服务期满了之后,与当地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如果这样对中央的政策置若罔闻,特岗教师的利益无法保证,请问谁以后还会政府的政策,寻找社旗县教体局人事科,互相推诿,不予解决,只说是特岗的原因,我们是随着中央的政策到地方服务农村教育的,服务期满却给我们带来这样的结果,难道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网友您好!
经县教体局调查,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工作,严格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核心原则,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体方案统筹推进。
一是按需设岗。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各学校编制核定、学科需求、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科学核定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等级及结构比例,确保岗位设置与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相匹配。
二是竞聘上岗。义务教育学校依据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意见》通过公开竞聘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竞聘过程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竞聘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三是按岗聘用。根据竞聘结果,按照核定的岗位等级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薪酬待遇,实现“岗变薪变、按岗定酬”,确保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精准对应。
关于反映的2021年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岗位等级调整问题,系我县结合教育系统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及竞聘上岗结果,依规开展的岗位聘用工作,并非针对特岗教师群体的特殊调整,与同期其他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流程、政策标准保持一致。
下一步工作中,县教体局将持续优化岗位竞聘流程,进一步公开岗位设置、竞聘条件、聘用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教师及社会监督,确保岗位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规范。严格落实特岗教师及在编教师各项待遇政策,加强与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的协作,及时解决教师在岗位聘用、待遇落实等方面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