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一趟方城,被拍高速引线南段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太贵了,200元。原因就不说了。一向开车谨慎慢行,看来还是被吊鱼了,从此我成了美味的鱼。看来相关部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改变。
[编号:670700]
美味的鱼 留言
2018-12-29 21:08:09
去了一趟方城,被拍高速引线南段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太贵了,200元。原因就不说了。一向开车谨慎慢行,看来还是被吊鱼了,从此我成了美味的鱼。看来相关部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改变。
已回复
方城县政府回复: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该网友于2018年12月25日零时驾驶豫R600GF小型车,行驶至高速引线南段路口时,从左转道直行,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该违法行为罚款为50元。通过电话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进行解释后,该网友对违章行为无异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