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河镇政府、方城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编号:675172]

  化荣瑞 留言    2019-04-18 07:21:28

  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赵河镇人民政府,在赵河镇、席庄村化庄许南公路北一块农村承包责任田,自2004年起始因承包使用权不明确,当事人化荣瑞经过上访、举报、法律诉讼要求进行维权,赵河镇人民政府及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均已承包使用权不明确答复, 期间经过上访赵河镇人民政府2次成立调查组确认该块土地承包使用权情况,相邻及相关村民均录有口供。但仍以承包责任不明、未调查清楚为由回复化荣瑞。 现今,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赵河镇人民政府在承包使用权不清楚并存在争议正在上访的地块上允许他人新建房屋,发放错误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举报人手持材料证明清单: 1.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证明该地块属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田。 2.上访材料若干;证明该事件自始至终争议从未解决。 3.赵河镇人民政府相关村民口录若干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颁发证书与现实不符。 4.现场已建成房屋:

  已回复
方城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经赵河镇政府调查,该地块性质属于建设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按照程序办理(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照片,由于无法上传,网友可到镇政府办公室查看),若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