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广义,男,6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退伍军人,方城县人民医院退休医生。 向您反映我家住房用地被他人违章建筑占用,我多次向方城县规划局反映,至今未能解决的事实。 我1996年协议购买房产一处(方城县人民医院北门对面),有土地证及法院判决为准。方城县土地局给我发了方国用(96)字第27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99年6月23号发)。2001年我持房产证建房,冯天玉仍强占我房场一间建棚房,并霸占公用出路卖面条。经县、市、省三级法院开庭十余次,均确定了我土地证合法。此违章建筑严重影响我的日常出行,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且经常导致此路段交通拥堵。但时至今日,多次向规划局反映违章建筑事项,县规划局以各种事由推脱不予处理。望领导予以解决!
网民先生,您多次向规划局反映违章建筑事项,县规划局正在调查处理,也建议您走法律程序,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