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不扫,有恶不除,不作为,欺上瞒下[编号:676526]

  程建发 留言    2019-05-18 19:10:32

  2010年方城县韦庄村娄庄村民权国顶组织30余人用铲车强行把我合法购买的房屋推倒,这件事情现在全方城的人都知道,就因为权国顶的哥哥是公务人员 ,我们多次上访,方城县政府始终不予立案调查,2018年巡视组进驻河南我们把情况反映上去,巡视组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做出回应要求方城县公安局详细调查此事,巡视组一把上访的材料盖章发回方城县,权国顶多次找人出面调解,社会人员姬大豹,韦庄社区支书马更科。村长尹青坡 ,释之办王茂山,等人.......... 既然方城县政府定性权国顶等人不属于黑恶势力,他推房子却是事实啊,我们有当年现场视频照片为证,权国顶为什么要找以上人员多次找我们调解呢?当时村长尹青坡给我说就当给他一个面子我们才同意调解此事。权国顶却一次次的拖延,还利用我村委没有经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的白建阔威胁恐吓我,白建阔也是参与推房的人,那这样的话就属于公安局的不作为了。那我们就一直上访,现在全中国全党都在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离京城遥远的方城县居然还有这样的干部领导,只要你敢早晚你也要完蛋,我们就去北京上访,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以下是经我们多次上访,方城县公安局给与我们的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及公安部规定的九类涉恶犯罪,举报人等人反映被举报人权国顶的问题已查清,核查结论为权国顶无犯罪嫌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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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政府回复:
  

网民先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及公安部规定的九类涉恶犯罪,举报人等人反映被举报人权国顶的问题已查清,核查结论为权国顶无犯罪嫌疑。请网民先生可以继续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