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粮局托欠我农民工工资[编号:676929]

  张自明 留言    2019-05-27 16:18:37

  017年4月5号本人承建方城县粮裤:地址石寨。托欠我所领农民工工资大部分未给两年有余。多次去粮局问,粮局说没钱,该工程什么公司中的标,是否存在某些领有权钱交易。本要要求,一:清欠农民工工资:二查清该工程招标内慕:张自明手机号13303777365身份证号码412922197207272415

  已回复
方城县政府回复:
  

2017年4月方城县恒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石寨粮库建设库区内东西两座仓库,建筑面积2400㎡,总投资260余万元。

二、工程中标及分包情况

该工程由河南开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由孙纪山具体承建,张自明是由孙纪山找来做土建部分工程。据孙纪山称:当时和张自明协商的劳务“包死价”是52万元,工程开始前张自明打印出一份工程分包协议,虽然当时双方没有签字,但双方都认可。后来因为工程量比较大,张自明要求孙纪山增加劳务款,最后结算时,孙纪山支付给张自明约61万元(含替张自明支付的钢管租赁费和混凝土差价)。

综上所述,张自明在市长留言中称所欠农民工工资情况:1、恒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张自明之间不存在劳务方面双方关系;2、孙纪山已给付张自明61万元(孙纪山处有张自明领款时所打的收据),,不能说明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

张自明质疑工程招标情况:①工程招标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不存在违规违法情形。②张自明做为分包土建工程的包工头,公司与其没有直接的劳务关系,张自明也非招投标双方责任主体,招投标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公司认为张自明在市长信箱留言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应该是他与孙纪山双方商议范围,或者说是双方劳务之间(张自明与孙纪山)的利益纠纷,与公司没有直接联系。

网民先生,建议您走法律程序,解决利益纠纷,效果会更快更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