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古庄店政府乡长和宋干事等带领黑社会侵占合法流转的合法土地建沙场,牟取暴利,打着政府的旗号欺压企业,威逼企业转让土地,发个人横财,在打恶除霸的今天,还有这样的领导干部无视国法强行圈占企业的土地,他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吗?天理何在!望大家看到信息后请转发,一直转到党中央!习近平领导的今天,这样的领导败坏政府形象! 望领导关注,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关怀和帮助!谢谢!
看到编号为677226留言后,古庄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仔细研究留言内容,认为留言所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一、该地块原是2010年在古庄店乡政府监督下,村委会从承包户手里流转250亩左右用于新农村建设所用。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2011年7月25日古庄店乡人民政府(现古庄店镇人民政府)与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文华)签订了《古庄店乡庙岗中心村建设协议》,由孙文华代表的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处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承建。新农村前期规划完成后,由于国家新农村政策的调整,至今暂停,没有继续推进建设。
二、本次古庄店镇政府建设承担全县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方城县砂石公司)后,经研究决定暂用此处已经流转到村委会的约250亩左右土地的部分,承建该公益事业项目。随后古庄店镇政府多次与孙文华联系均未联系上。为了加快此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随决定占用后,待联系上孙文华之后,与其协商相关占用事宜。
三、此处用地古庄店镇政府仅与代表是孙文华的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有协议,古庄店镇政府从未与其他第三方达成有关用地协议之事。6月2日留言人安排人员阻止古庄店镇政府工作人员落实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的行为无任何依据和理由。
四、留言人如确实和孙文华有其他相关约定的话,请携带相关凭证到古庄店镇政府进行协商,古庄店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护此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