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方城县花亭路酒家属院门面房三家卖水泥的,已经在这几十年了,长期侵害楼上居民的生活,1.长期朝向这边的窗户不敢开,窗台上水泥足有三厘米高2.长期受水泥向侵蚀,空调外机使用寿命短;刮大风天落大街刮的都是水泥灰尘3.随着城镇的发展,在这卖水泥,已和格局格格不入;4.半夜挂车卸水泥,汽车声,工人吵闹声,严重影响楼上居民休息。
一、围绕工作实际,严格职能管理
城管局按照区域管理职能划分,该区域属于城管四大队管理范围。对管理该区域的城管四大队下发了通知,要求按照网民反映情况进行落实整改。对此,城管四大队非常重视,立即前往网民反映区域进行查看。经现场勘察,所反映区域卖水泥商户无店外经营,门前打扫干净并已洒水。城管局四大队又主动作为,要求该区域卖水泥商户增加洒水次数,减少灰尘。需要说明的是: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方城县城管局只有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有查处权。该网民反映区域已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其他事项超出城管局现有职能,应向环保部门反映。该区域卖水泥商户经营的行为应该是一种特种行业业务,如果妨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应由环保部门进行环评认证,如环评不合格应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理或由工商部门取消其在此的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