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一高教师强烈要求回归方城县 第一高级中学工作的申请 尊敬的方城县委、县政府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方城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教师! 方城一高中原址在炼真宫后,2006年迁入王庄转盘以东的新校区。经县委、县政府和教体局批准,在方城一高原址上建立方城一高分校。 方城一高分校,隶属于方城县第一高级中学,是方城一高的一个校区。这些年来,两个校区的教师评先晋级、工资关系、人事关系都在方城一高,两个校区是一家,是一盘棋----这是毋庸置疑的基本事实。 一高分校初建时,教师严重不足。方城一高的学校领导动员一高教师暂时支援一高分校。当时的情况是,东西两个校区的老师可东可西、可上可下、可进可退、自由流动(有张孜琦校长,秦天合校长、程林坡校长、韩奎校长、胡振校长和近年来的学校教师分工为证)。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一高教师服从方城一高校长安排,从学校的大局出发,不顾自己生活不便,来到一高分校支援一高分校的工作。 这些年来,这批教师不辞辛苦,呕心沥血,为一高分校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今分校规模壮大,羽翼丰满,即将独立。一高中教师支援分校的使命已经光荣完成!我们这些在一高分校工作的一高中教师,强烈要求回归方城一高大家庭,为方城县一高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目前,教体局某位领导却说,根据教体局文件,从2016年起,我县高中之间人员不再调动,在一高分校上班的所有老师一律不能回到方城县一高中工作。我们老师认为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因如下 第一,这一说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原则,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我们这些老师在一高分校任教期间,一直是和方城一高保持着聘任关系,并签署了聘任合同。任何撕毁聘任合同,终止聘任关系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单方面不平等的撤销聘任关系更是于法不符的。因此,在一高分校工作的方城一高教师要求继续履行聘任合同,保持聘任关系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受到法律保护的。这批老师申请回到方城一高工作的要求也是完全正当、合情合理的! 第2,此位领导所说的文件,事关我县上千名高中教师的切身利益。且不说这一文件是否真实存?这个文件是如何制定出来的?我们这里想问两点:一、这个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县委、县政府的批复?是否符合我县教育的客观实际?有没有尊重我县教师的基本权利?二、既然这一文件关系到我县上千名高中教师的切身利益,而这一文件为何没有下发到各个高中?事实上,我县任何高中都未曾见到这一文件。如果有这样的文件而不下发,这就是别有用心的对教师们有意隐瞒和欺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8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企图阻挡方城一高教师回一高工作,企图将一高教师从一高中编制中划分出去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及时改正。 第三,同是一高中教师,2016年以前,两个校区能够自由流动,进退自如,2016年以后突然不能调整,这难道不是因人设法?因人设法,严重违背了法治的基本精神,践踏教师的民主权利,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基本精神 第四,2016年以后,有部分在一高分校工作的同志已经回到新一高,且有乡镇初中、县城初中及方城县机电信息中专的部分老师到新一高工作,这与您所说的所谓的文件吻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出及时的处理。” 我们回到方城一高中工作的请求既合于法,又合于理,且合于情! 我们相信县委、县政府领导一定会上合国法,下体民情,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强烈恳请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我们回到方城一高工作的申请!
方城县一高分校是于2006年,在县一高中老校址上设立的,学校领导班子由县一高中组建,报县教体局备案。教师以县一高中指派或分流为主,不足时学校自主聘用,所有在编教师接受一高分校管理,人事关系保留在一高中。至目前,先后从县一高中指派或分流到一高分校的在编教师共有124名。
2019年,我县结合实际,初步对高中教育整体规划进行了调整,一是在城区新建一所实验高中,把实验高中定位为市级示范性高中。二是撤销一高分校,恢复县三高中,隶属县教体局。所需编制由原县三高中编制和一高中划转组成,共计124名。现有一高分校教师整体划归县三高中,一高分校债权债务全部划入县三高中。
建设实验高中,撤销一高分校,恢复县三高中,都是县委政府站在全县社会发展、教育发展的高度做出的战略决策,希望每位教师都要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在具体方案没有出台以前,所有人员岗位一律保持不变。
通过号码为7215660的电话,于2019年7月2日下午13:53和留言电话13937771734进行了联系,电话持有人表示理解。
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县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付出、关心和关注,如有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或者具体的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教体局人事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