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在四里店政府干了8年的临时工,因工作时间和待遇问题,辞去了在办公室服务的工作。8年间,忠心耿耿,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做好本职工作,从12年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安置任何其它待遇。大概17年通过协商由方城富民保安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分到乡派出所,但人一直在政府上班,现今辞去政府工作岗位,要求在政府院内其它单位安置其它岗位工作,经私下多次与政府领导协商,未得到满意的解决,而是让我先到派出所工作,请问出于工作年限和相关规定,我可以要求属地政府领导给我调换岗位工作吗?我该怎么办,多年的付出,未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凡事不外乎人情,多年的辛苦付出,没有其它过分要求,希望能得到满意的解决。
经查,网友在四里店政府干了8年的临时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可以与四里店政府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