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广阳镇35KV供电线路是由方城县电业局管理,改线路经过我的一片林地,在该线路左右两侧的树木曾多次被无端毁坏,最近的一次是六月份。我质疑该线路是否达到安全标准,与我树木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树木被毁坏后我曾联系到方城县电业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在我询问该线路与树木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该线路是否已通电使用?电业局工作人员拒不回答我的问题。只告诉我的十几颗树需要清除,当我问起清除树木的赔偿标准时,他们说一颗树最高赔偿标准是80元,当我说这样的标准我不接受后他们离开现场就走了。在后我致电电网公司询问该线路我所质疑的问题,他们一直没有给我回复。 对此我请求: 1:此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我的树木是否在此线路的安全距离以外?希望方城县电业局能尽快给我一个回复。 2:如果我的树木需要清除,为何不按照赔偿标准找我协商,反而对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态度是置之不理,不去积极主动的协调处理。至此不得不联想多次对树木毁坏之人与方城县电业局此线路的负责人会有何渊源。
经调查,客户所说的是35Kv裕广线现已投运多年,其全线安全距离符合标准,如后期因树木原因引起安全距离不够,供电公司会依法对线路通道内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并根据赔偿标准对所砍伐的树木给予补偿。其安全距离也已向客户进行解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的相关规定,35kV线路的安全距离是2.00米,而这7棵树离边线有6米多,达到了相关的规定,树木如果活着,这7棵树木不会影响线路运行安全,树木如果死掉,由于长时间干枯,遇有大风恶劣天气时,可能导致树木倒在线路上,造成线路跳闸等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建议客户对已快死亡的树木进行自行砍伐处理,供电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适当的补偿,而客户拒绝工作人员的要求,咬定树木突然间死亡是供电公司所为,虽然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客户还是不满意,两次在“南阳市长网上留言版”进行留言,并向南阳市信访局进行上访,南阳市信访局接到上访材料后,已向国网方城县供电公司转发,供电公司接到通知后,工作人员张敬奇及时到现场与客户联系和耐心解释,35千伏裕广线2013年6月份建成,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投运,线路符合安全距离,客户还是不满意,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具体情况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