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5月购买方城县中梁首府11号楼3单元101房屋,房屋于2022年9月交房,验房时房屋地面有裂缝,门口瓷砖有损坏等众多问题向物业反映,物业承诺维修,实质今日仍未解决,今年8月发现房屋有出现泡水问题,以不知发生多久,整个屋子所以房间积水10公分左右整个全是黑水进屋就用恶臭,向物业反映多次,12345投诉两次,时至今日仍未解决,房屋出现这样问题已无法居住,本人诉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本人也未收房要求退房处理。恳请政府为我主持公道!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房产中心经调查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反映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委派我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关于反映人反映的中梁首府小区因房屋质量要求退房的问题,我中心物业办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11日上午到中梁首府小区现场勘察,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反映人中梁首府小区11号楼3单元101房屋业主牛先生现场沟通协调,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我中心物业办工作人员将会继续督促物业公司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更好为业主服务。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