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券桥镇非法贱卖国有资产损害农户利[编号:768980]

  王建丽 留言    2024-10-26 12:20:41

  领导您好 因屡次向上级领导反应无果,故特地向领导反应,望得到合理解决。反应事实如下: 方城县券桥镇政府违法贱卖国有资产以致损害四邻利益和安宁。 券桥镇财所计生办位于券桥镇西,建所时系占用队土地及强占我 家一部分宅基地而成,后财所和计生办迁移,此所闲置,马建国系 外村人不知从何渠道购买到这一处房产。然后置四邻于不顾拓宽侵占四邻边界,我家世代居住在财所计生办北隔壁,马建国购得此宅 后扒掉我家南院墙翻盖他的院墙。诉求: 追查马建国如何购得此房屋,国家财产是如何转变成私人财产的。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典)说明: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所有的公共设施、文物古迹、风景游览区、 自然保护区等皆属国有资产。券桥镇财政所和计生办属于国家政府的 财产,是不允许买卖的,不知道是哪位镇领导把此处国有资产贱卖出去,致使四邻不安并严重损害我家利益。望上级领导追查马建国购房来源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还公道与百姓。 留言人:王建丽,女汉族,券桥村 组人, 电话 18937782102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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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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