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博望一中强制购买教辅,校长从中谋利。[编号:771263]

  张旭升 留言    2025-01-06 08:10:44

  什么是九年义务教育?说的是免学杂费结果越免越多,说不要求强制学生们购买资料。但是博望一中班主任发群里一个通知,家长们都必须上交教辅款473元。 1、价格虚高:孩子书法作业本,外面几元一本,在学校就10多元。中间是否有利益分成。清省纪委暗访严查,校长到底从中谋利多少百姓的血汗钱。 2、未执行一教一辅政策。一捆绑销售,不分开卖。 请问这是变相的强制购买吗?这是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吗?符合国家的双减政策吗?

  已回复
方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教体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为使学生能够使用上正版使用的教辅资料,更好的掌握知识点,扩大知识面,开拓孩子们的视野,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方城县新华书店教辅发行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文件要求,在国家主管部门严格审定的教辅资料范围内,本着学生家长自愿、自行购买的原则,县新华书店2024年秋期销售博望一初中7年级教辅资料如下:

 一.评议内练习册

 销售语文、历史、政治等评议内练习册,费用共计162.90元。

 二.评议外练习册

 销售根据学生需要推荐的教辅资料共计311元。该教辅资料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学生自愿选购,具体情况如下:

 1、方城县新华书店工作人员在校外设置“方城县新华书店流动售书服务处”,并公示教辅书名、价格、出版社等,家长或学生根据学习需要,自愿选购教辅资料。

 2.评议内练习册和评议外练习册分开销售,先销售评议内练习册,当时并未收钱,由新华书店工作人员登记购书学生名单, 评议外练习册由新华书店工作人员在校外销售,家长或学生自愿选购,学校不参与销售及收费。

三.收费情况

 1.评议内外练习册两次出售的时间很近也很紧,评议外后销售,家长根据选购情况扫码付款,可以只付评议内的,也可以和选购的评议外的教辅资料同时付款。

 2.为方便家长缴费,节约家长和孩子们的时间,个别班主任帮助新华书店工作人员在班级群里发放收款“二维码”,针对此行为,已经责令学校进行整改。下一步全部由县新华书店人员和家长直接联系,班主任不再在班级群转达收款信息。

 四.孩子们书法作业本贵。

书法作业本由新华书店发行,国家核价,定价与学校无关。由新华书店收款码收走,直接转入新华书店对公账户,学校及校长未不参与销售,不存在从中牟利现象。

方城县教体局会加大对教师的监管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教辅材料的规定,完全采用市场化运作,严格遵守“一教一辅”原则,坚决杜绝私订教辅资料现象发生,及时与学生家长做好沟通,避免造成家长误解。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