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交警队执法人员执法有误[编号:775177]

  朱原野 留言    2025-04-29 15:06:44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朱原野,本人于 2024年11月22日晚22:00点左右 ,出去吃饭过程中, 喝了几杯啤酒 。在方城县龙城路转盘附近,方城县三里岔交警大队在查饮酒驾驶把我拦截。 我骑的是两轮电瓶车 , 悬挂的有方城县发的电动车车牌,说我饮酒驾驶机动车。并且驾驶车辆没有摩托车号牌,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都是辅警,没有正式授衔民警带队,我一直解释说我驾驶的是电动车,挂的电动车牌,执法人员非说我这就是机动车,然后就把我驾驶证扣留了。我的交管12123上显示违法未处理扣留状态,导致我的工作和生活无法正常开展。望领导重视调查此事,并恢复我的驾驶证。

  已回复
方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公安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经核查:2024年11月22日22时00分许,朱某野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一辆白色雅迪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方城县龙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附近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测试结果为46mg/100ml,经核查,朱某野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18年4月2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行政处罚。

我大队对其酒精测试后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事人以该电动二轮车不属机动车为由投诉,要求恢复驾驶证状态。我大队经过调查,该车系其妻子乔永莉于2021年4月购买的,现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购买合格证、发票等相关证件,且对此类车辆检验中心未认知为机动车。现我大队已呈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撤销对其的行政强制措施,其驾驶证状态已恢复正常,下步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处理。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