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清河镇第二初级中学2024年秋的延时费终于发了。看着这少的可怜金额实在心塞,作为一线老师出的牛马力,承担最大的工作量,却不如不教一节课的领导发的延时费多。学校领导把学校延时费30%做为领导福利合理吗?学校延时费分配方案是什么?为何不公布?为啥学校的所有领导都比一线老师多?多几倍的钱?这种利用职权公然谋私的行为实在是寒了所有一线老师的心。请把我们该得的蛋糕还给我们。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教体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方城县清河镇第二初级中学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小学,学校位于清河镇村草场坡村,占地面积20亩。现有学生269人,教职工32人。
(二)学校领导班子情况
校 长:兰某春(参与延时服务人员管理工作)
副校长:庞某成(兼四、五年级的综合,每周7节课)
副校长:牛某方(兼四年级的英语,每周7节课)
后勤主任:王某洋(参与延时服务人员后勤保障)
德育主任:蔡某杰(兼六年级的数学,每周12节课)
教导主任:杨某锋(兼五年级的数学,每周12节课)
二、群众反映问题和初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方城县清河镇第二初级中学延时服务费分配问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以及我县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教【2021】2号),清河镇第二初级中学于2021年秋期开始实施课后服务。根据2021年秋期《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宛发改收费【2021】485号)和《关于明确方城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方发改【2021】107号)的文件精神,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不够一个月的根据实际天数据实收取。2024年秋期《关于重新发布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宛发改收费【2024】233号)和《关于重新发布方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方发改〔2024〕297号),文件再次明确指出:小学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课后服务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每天两小时(不满一个半小时的不得收取费用),不够一个月的根据实际天数据实收取,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方城县发改委根据南阳市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宛发收费发改[2024]233号)文件,制订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同为小学每生每月60元。
经查,一是2024年秋期,学校共有学生296人,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有234人,按四个半月每人收费270元,共收取费用63180元,学校实行基础积分+工作量的分配方案计算延时服务费分配金额,全部用于一线教师及参与延时服务相关人员(详见附件:学校延时服务分配方案及分配金额)。不存在学校把30%的延时服务费做为领导福利的情况;二是结合学校制定延时服务分配方案(已在全体教师会议通过),领导班子(并含有担课任务)最高发放延时服务费用是3890元(杨某锋,教导主任兼五年级的数学,每周12节课),最低(未担任教学任务)是1000元(兰某春校长,参与延时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王某洋后勤主任,参与延时服务人员后勤保障);一线教师最高发放延时服务费用是3499元,最低是690元(2024年秋期,该老师因身体原因在延时服务时段请有一段时间的假,课节总量较少,所以分配金额较低);三是学校延时服务分配方案及分配金额已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详见附件公示照片);四是通过调查问卷,学校全体老师表示已知晓学校延时服务分配方案,对分配金额没有异议。
三、调查结论
经核查组核查,未发现学校将30%的延时服务费做为领导福利的问题,也不存在学校所有领导都比一线教师分配费用多的问题。群众反映的上述情况不属实。
四、处理建议
1、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清河镇中心校和学校的监管力度,要求学校严格落实课后延时服务政策,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严禁将行政值班、日常工作管理、质量考评纳入课后服务费使用范围。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分配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向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做到周量化、月统计、期汇总。
2、县教体局责成方城县清河镇中心学校加大对学校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辖区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对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分配及发放情况进行过程性督导,确保课后延时服务规范开展,费用按政策发放。
3、通过“不打招呼”进校园,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用分配专项督导检查,逐乡镇逐学校“拉网式”大排查,确保课后服务费全部用于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人员中去,将课后延时服务费的规范使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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