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们公司急需方城水发燃气给我生产供气!!!!!!我是南阳市方城县河南鑫虹源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股东,我公司是2024年清河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计划年产值9000万元以上。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我公司在建设生产线初期经过考察,与方城水发燃气初步协商,全部采购可以使用天燃气的环保生产设备。 在生产线安装初期,安装中期方城水发燃气均表示可以给我方生产供气,但是在我方营业执照以及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员工岗前培训完毕处于待岗状态,设备也安装完成后,方城水发燃气告知我方后续施工停止,拒绝继续完成供气配套。 我方负责人多次与方城水发燃气负责人接触交涉,一直没有得到方城水发燃气的明确回复。对此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我公司也不存在与方城水发燃气有任何矛盾,我公司引用的生产设备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拒绝在经营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这表明只要用户满足用气条件,且处于营业覆盖范围内,燃气公司就有义务为其提供燃气服务,包括安装燃气设备。 我公司急需通天燃气进行生产,望相关部门督促方城水发燃气完成后续施工!!!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清河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经调查,河南鑫虹源食品有限公司于6月初将亟需安装燃气的情况向清河镇政府报告情况。清河镇政府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企业对接了解情况。同时,积极与县城管局、住建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协调业务办理。
问题办理过程中,清河镇村建中心、应急办等业务部门积极完善各审批手续,同时督促水发燃气公司积极与反映人对接,想办法尽快为企业安装天然气。目前水发燃气公司已将相关手续上交至总公司,公司业务部门正在加紧审核办理。
下一步,清河镇政府将持续跟进审核进度,督促燃气公司尽快为企业开通燃气,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