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举报方城县拐河镇荆庄村王庄村集体成员民王松林及其家属占用村庄内生产道路进行违规建设,影响集体生产生活,侵害村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现场图片附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批准擅自建设或者未按批准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包括规模化养殖用地上未经批准、无土地使用证明、未经规划许可而建设的各类建筑)和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及下列等行为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及违法建筑。 综上,王松林及其家属进行的建设属于违建。 二、根据2025年5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乡镇政府应当落实巡查、报告和监督管理责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巡查和依法查处村民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加强宅基地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协管员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 诉求:停止侵权行为,拆除违建,恢复道路原貌。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拐河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接到市民留言后拐河镇立即组织管理区、村建所现场核实情况。经管理区及村两委协调双方,王某林已初步同意将该处建筑拆除,但其家属还存有异议。下一步由镇管理区书记及村委持续协调此事,调解双方矛盾,妥善处置该处建筑。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