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到方城县城关镇综治办工作,去时带着全额财政编,05年乡镇机构工作由于年纪小没人通知考试,然后被告知下岗,可以办理病退,我身体根本没病,领导说你不办一分钱也拿不到,等你办完到退休年龄正常退休。08年我办理了病退。随后在巡防队工作,当时巡防队给所有队友缴纳养老保险,但我账号没锁死所以缴不上,由于我特殊身份这20多年我考公也不能参加考试,外地务工也一直缴纳不上 我仅仅40岁的年龄,而且是独生子女,我下面两个小孩,上面两个父母,我希望爱民如子的领导为我主持公道,我一辈子的青春就这样毁了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释之街道经调查回复如下:
2005年的机构改革是河南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要求,优化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及服务转型的重大部署。“因病退职”政策是为特殊群体提供的一种制度性安置选择,是在当时政策框架下,为保障相关人员权益而设定的路径之一。当年政府依据政策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与相关同志进行了政策传达和沟通,在执行政策时,旨在落实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同时尽可能保障相关人员权益。确定人选时,结合考试、民主测评、年度考核、学历认证、职务等级等进行综合打分,由高到低,取其对应的编制名额。当年的退职手续办理,均要求个人提交申请,并依据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因此整个办理流程不存在强制性,不存在“虚假文件”。
按照国家及河南省当时相关政策,县里每月为因病退职人员和提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这批养老金的发放,是为了保障这批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是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安置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原则,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属于参加养老保险的范畴。王栋作为退职人员已经每月领取养老金,并非“养老保险账户被锁死”,相关政策并未要求再就业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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