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杨集镇官庄村十里铺村后的耕地内,南阳许昌高速公路南边的耕地内,更改土地性质,大规模植树建房,请上级调查处理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杨集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村内老宅基地、荒地、自留地,只要是符合村镇规划内的建设用地,申请村民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经四议两公开后,都可向村委提出申请,并由乡镇政府根据内设机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审批后即可建房,非建设用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后即可建房。反映人反映区域不存在占耕建房问题。
2.关于许平南高速路南及十里铺村后种树问题,目前该村近年来不存在耕地新栽种树木行为。2018年至2022年4月,进行了“全国土地第三次调查”,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的规定,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针对2022年4月前该区域已栽种树木,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砍伐恢复耕地。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