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监管部门: 本人就方城县文化广场服务中心(方城县四馆两中心服务中心)长期存在的管理失职、工作人员刁难群众等问题,正式提交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1. 刻意加大工作流程,严重影响通行:本人车辆已按服务中心要求完成登记,纳入本单位车库准入系统,但该系统频繁出现掉线故障,导致多车辆多次无法正常进入车库。车库准入系统安装后经常性随意性更改,致使不间断出现故障,出现问题不是第一时间给解决,而是百般刁难,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作为、业务不熟,在其位不谋其职,还是占用国家公共资源吃回扣采购的残次设备呢?本人及其他群众多次反馈,服务中心却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修复系统,也未建立应急通行机制,完全忽视群众基本通行需求。在出现问题后,方城县文化广场服务中心本来就是服务单位,让秩序更加稳定,反之该中心成为扰乱秩序的操盘手。 2. 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层层加码,刻意刁难群众:变相以种种理由反复录入车牌号,随意将群众车辆拉入黑名单,甚至暗示要有所表示,否则以走程序为由15天后才给予解禁,给群众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困扰,面对系统掉线导致的通行问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仅无歉意、不主动协调,反而以“系统问题无法解决”“需等厂家来解决”“按规定不能放行”等为由敷衍推诿,甚至言语刁难,拒绝核实信息等行径,并未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而要求当事人出具各种情况说明证明且加盖公章(前期已按其要求提供车牌号并已录入),将系统故障的后果完全转嫁给群众,严重违背公共服务机构“便民、为民”的基本职责,性质恶劣。 3.侵害群众权益,损害政府公信力:方城县文化广场服务中心作为面向公众的服务机构,对系统故障置之不理是典型的“不作为”,对群众诉求恶意刁难是明显的“乱作为”,其行为已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公共服务形象。 现恳请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督促该服务中心:一是限期修复服务单位车库准入系统,建立长效运维机制;二是整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制定应急通行预案,建议领导考虑调整相关工作人员岗位,更好服务群众;三是该中心应就此次事件以发布公示形式向广大受影响群众作出正式说明与道歉,并公布电话、邮箱等投诉渠道以接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正常通行权益。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县文化广场服务中心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王某某提到的“刻意加大工作流程,严重影响通行”的问题。
1、针对“该系统频繁出现掉线故障,导致多车辆多次无法正常进入车库”的问题。
通过查询停车管理系统,王某某外围系统(可出入东、西门岗)录入两辆车分别为豫R**61、豫A**6C,东车库录入豫A**6C车辆,未发现影响其进出。
2、针对“车库准入系统安装后经常性随意性更改,致使不间断出现故障”的问题。
文化广场服务中心于2025年7月通过四馆消防安全群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车库停车秩序,严格执行车库管理规定的通知”,入驻单位办公室人员均在此群中,要求有效利用车库车位资源,车辆不能长期停放,连续停车超过10天即进入黑名单,将无法再次进入车库,除此更改外,没有其他更改。
3、针对“出现问题不是第一时间给解决,而是百般刁难,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作为、业务不熟,在其位不谋其职,还是占用国家公共资源吃回扣采购的残次设备呢?”的问题。
现用的停车系统是2024年5月份在老旧的系统的基础上改造的,并对极个别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进行了更换,对于各单位提出的系统或设备问题,文化广场服务中心迅速反应进行处理。
4、针对“本人及其他群众多次反馈,服务中心却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修复系统,也未建立应急通行机制,完全忽视群众基本通行需求”的问题。
修复系统只是其一,关键还在于硬件升级,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文化广场服务中心日常对系统进行调试、清理摄像机镜头、调整道闸横杆,尽可能的不出纰漏;为了保障应急或特殊车辆通行,本中心在道闸机滚动字幕上循环值班电话0377-67267293,该岗位为24小时值班,系统故障或特殊车辆临时进出均可由该岗位操作放行。
二、王某某提到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层层加码,刻意刁难群众”的问题。
1、针对“变相以种种理由反复录入车牌号,随意将群众车辆拉入黑名单,甚至暗示要有所表示,否则以走程序为由15天后才给予解禁,给群众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困扰”的问题。
2023年11月文化广场服务中心首次在东、西车库出入口处张贴《人民文化广场东、西车库管理规定》,其中第四条明确要求“车辆按车位停放,不准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其他车辆出行,占用第一次由物业公司记录并通报到所在单位,占用第二次直接删除车号,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车位有限,对长期停放的车辆(10天内),由物业公司通知车主,并报服务中心删除车号。物业公司外巡保安要不定时对车库巡逻,随时注意进入车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服务中心。”2025年7月又在各个出入口道闸横杆上固定标牌“长期停放将进入黑名单”,提醒各入驻单位要实现车库车位的良性循环,禁止长期占用车位资源,并于7月18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车库停车秩序,严格执行车库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要求“按照车库停车管理规定和车库管理系统的设定,车库停车时长连续超过10天的车辆,系统自动进入黑名单,再次进入时,系统将拒绝入内,并进入15天冻结期。冻结期内,系统无法操作进行解除黑名单。待冻结期满后,需解除黑名单的,由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做出不长期停放车库的承诺,由单位领导签字后,交服务中心留档进行统一录入。”
2、针对“面对系统掉线导致的通行问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仅无歉意、不主动协调,反而以“系统问题无法解决”“需等厂家来解决”“按规定不能放行”等为由敷衍推诿,甚至言语刁难,拒绝核实信息等行径,并未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而要求当事人出具各种情况说明证明且加盖公章(前期已按其要求提供车牌号并已录入),将系统故障的后果完全转嫁给群众,严重违背公共服务机构“便民、为民”的基本职责,性质恶劣”的问题。
停车系统是由软件和硬件配合完成工作的,文化广场服务中心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自己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联系厂家进行远程操作;“按规定不能放行”这是作为安保岗位的保安应尽的职责;要求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是为了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如不规范停车、占用消防通道、长期停放占用车位资源、堵塞车库进、出口等原因导致进入黑名单或者删除车号,网友所在的单位也有义务知晓、管理、说教。
三、王某某提到的“侵害群众权益,损害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针对“方城县文化广场服务中心作为面向公众的服务机构,对系统故障置之不理是典型的“不作为”,对群众诉求恶意刁难是明显的“乱作为”,其行为已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公共服务形象”的问题。
方城县文化广场服务中心服务整个四馆区域内的大小20多个办公单位,各个单位的水、电、保安、保洁均有本中心负责,区域内停车系统、绿化、石材及外墙玻璃清洗修理、外部安保秩序等均有本中心负责,本中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道自在人心。
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王某某驾驶豫A**6C车辆在2025年9月2日下午18点47分到达东车库入口,该车辆大灯改装为黄光氙气大灯,可能就是导致摄像头将其识别为豫A**60,无法正常放行的原因,此时显示屏显示为:临时车禁止入场,王某某在未拨打值班电话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将车辆堵在东车库入口处后人离开,直至19点05分(监控视频时间)王某某将车挪走,该行为已违反车库管理规定,所以将其车辆纳入黑名单。9月3日上午11点10分(监控视频时间),王某某又想开车进入车库时,显示屏显示:黑名单车辆,无法入场,王某某又将车辆堵在东车库入口处后人离开,值班人员发现后,确定又是昨晚同一辆车堵门,随即报警处理,杨集派出所出警达到现场,先联系了王某某,接着王某某到达现场,并与出警的警察发生口角,警察看其态度强硬,欲将其扭送上警车带走,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劝阻并劝导王某某,王某某才将车辆挪开。(相关录像、照片等佐证材料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暂无法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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