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城县金榜世家小区充电桩涉嫌价格欺诈及市场监管局责令[编号:780665]

  程景召 留言    2025-10-19 23:28:35

  关于金榜世家小区充电桩涉嫌价格欺诈及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的再次投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再次反映方城县金榜世家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的严重问题。此次核心问题是“物业公示价格与实际收费不符,涉嫌价格欺诈”,且该问题是在市场监管局首次责令整改后发生,属于拒不改正。 一、问题概述与背景 我曾于2025年6月22日反映该小区充电桩问题(原投诉编号:776959)。当时,方城县市场监管局的回复是“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改正该小区充电桩设施问题及收费标准”。 然而,整改后出现了一个更恶劣的新问题:一直从7月1日接到回复后至2025年9月左右,业主们才见到物业张贴的价格公示。整改时间是否存在过长问题?并且,物业在充电点张贴的价格公示牌明确标示“电费+服务费合计0.8元/kw·h”,但业主扫码充电时,扫码后的页面显示和实际扣费均为1元/度。存在明确的“低标高结”价格欺诈行为。 二、核心事实与证据 证据一:价格公示牌。物业在充电点张贴了公示,写明价格为0.8元/度。(附照片) 证据二:扫码收费页面。扫描充电桩二维码后,操作页面明确显示收费标准为1元/度。(附截图) 证据三:实际扣费证明。我的微信支付记录以及充电记录详情均显示,扣费金额是按1元/度计算。(附截图) 证据四:个人测试数据。我使用具备计费功能的插座进行实测,记录了我的电动车充电总耗电量与充电时长,经计算,实际扣费费率确为1元/度,而非公示的0.8元/度。(附测试过程与结果图片) 三、问题处理时间线 2025年9月18日:小区业主群内首次流传出价格公示牌照片,业主们才真正第一次看到金榜世家小区物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公示。 2025年10月1日前后:已有其他业主就充电页面的收费标准与充电收费标准不一致问题向物业人员进行反馈,工作人员答复“会向物业经理反映此事情”,但此后无任何下文。 2025年10月19日:我亲自进行测试,发现问题依旧存在,毫无整改迹象。从发现至今已超过一个月,物业与充电设备运营商未进行任何修正。 四、诉求与法律依据 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并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鉴于其是在市场监管局首次责令整改后再次违法,情节更为严重。 我们业主现提出以下严正诉求: 【立即纠正】:责令物业与充电设备运营商立即将充电系统的收费标准修改为与公示一致的0.8元/度,确保公示与实际收费一致。 【退还多收费用】:责令物业与运营商退还自张贴公示(可能是2025年9月18日)以来,所有按照1元/度标准多收取的充电费用。请求贵单位调取运营商后台数据核算总额,并监督其通过充值余额抵扣或冲抵物业费等方式,向全体业主完成退赔。 【立案调查与处罚】:请求市场监管局对该“拒不改正、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结果公开】:将本次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及处罚情况,向小区业主进行通报。

  已回复
方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