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解放路(龙泉路至文化路段)车辆乱停乱放,严重阻塞交通及危害学生安全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今年5月曾反映解放路(龙泉路至文化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事实上,该问题早有先例。(留言编号:776055),并获得了城管局与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详细回复。 然而,时隔近五个月,官方回复中承诺的整改措施并未有效落实,问题依旧,甚至有所恶化。我们质疑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与执行力,并再次提出严正诉求。 一、对比官方承诺与现实状况,质疑整改不力。 我们对比了5月29日的官方回复与当前现状,发现严重不符: 1.关于商铺占道问题: 官方回复:“加强了该路段商户...违规放置反光锥等障碍物的清理工作”。 现实情况:利用石块、雪糕筒、设立纸牌书“禁止停车”等字样、电动车占位等占道物依然广泛存在,商铺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未被根除,将公共区域变为“私人领地”,是否会加剧停车矛盾。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是否是停留在纸面或是否有长效性,值得追问。 2.关于学生电动车停放问题: 官方回复:“个别年满16周岁学生...的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学校规定的区域”。 现实情况:在该条路段的南北方向,自学校围墙外延伸约70米左右范围内,大量电动自行车(多为上下学的学生车辆)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经常将正常停放的私家汽车“团团围住”,导致汽车正常无法驶离。车主往往需耗费大量时间自行挪电动车,部分电动车还加装了电子锁,挪动极为困难。所谓的“学校规定区域”形同虚设,要么未划定,要么容量严重不足、,缺乏管理。 3.关于“严管路”与设施设置: 官方回复:对于设置“严管路”、“即停即走区”等建议,“会以书面形式向我县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经主管部门审批...”。 现实却是:近五个月过去,未见任何实质改变,既无规划方案公示,也无新增交通设施。群众对汇报结果、审批进度一无所知。 二、当前存在的核心问题与新乱象 除上述未有明显改善的问题外,现阶段还出现以下新情况: ①“包围式”停车:电动车随意停放,将合法停放的汽车围堵在内,车主出行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②安全隐患加剧:该路段紧邻学校出入口,上下学期间人流、车流高度集中。当前的混乱状态导致人车争道,通行空间被非法占用,不仅极易引发刮蹭纠纷,更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风险。同时,这种堵塞也构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有紧急情况,救援车辆必将难以通行。 ③管理缺位:作为公共道路,该路段缺乏有效的市政管理和执法。该路段长期处于“贴条式”被动管理,而非“规划式”主动治理,未能满足市民合理的停车需求。何时划设公共泊车位? 三、诉求 我们并非否定相关部门此前的工作,但对问题未明显解决深感失望。我们强烈要求: 【问责与答复】:要求城管局、交警大队就5月29日回复中的承诺事项,向公众说明具体的落实情况和未完成原因。特别是对于该条道路内有一所大量学生的学校,且走读生数量不少,对该条路的管理方式方法。 【立即行动】:责令城管局立即开展一次彻底的专项整治,永久性清除所有私设路障,并建立长效巡查保障机制。 【科学规划】:责令交警大队牵头,尽快在该路段科学施划醒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从根本上规范停车秩序。 【联合治理】: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召开由城管、交警、街道、学校共同参加的现场协调会,制定并公示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方案,解决这一问题。 此问题已是常态化,绝非一日之寒。公共道路的秩序关乎城市形象和市民安全,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推动问题切实解决。 【说明:无需提供图片,每天学生上课期间(电动车包围汽车)或学生放假期间(商铺占位现象更明显)就能看到以上情况】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交警大队经调查回复如下:
10月22日,交警大队组织交警城区中队、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县实验初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该路段电动车乱停乱放、交通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商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各方责任,协同推动问题解决。
一是由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确未达到法定年龄严禁驾驶电动车,电动车停放应该停放到路沿石以上指定位置停放,不能乱停乱放,特别是不能随意停放到机动车停车位,切实增强学生规范停车与安全出行意识。
二是由交警部门牵头,协同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实地勘查,结合实际,科学规划设置机动车停车位、禁停标志标线、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等交通标识标线,引导在校师生及接送学生家长规范停放车辆及电动车,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组织交警、城管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常态化开展交通不文明行为治理,发现电动车随意停放、违规设置障碍物等问题及时处置,为群众营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建议与监督,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交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