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家园南侧公共车位被二手车商长期占用的投诉信 尊敬的市场信箱受理部门: 您好!我是幸福家园小区业主,现就小区南侧公共车位被二手车商长期占用的问题再次向您投诉,恳请协助解决。 小区内停车位本就极度紧张,难以满足业主日常停车需求。而小区南侧区域的近50个公共车位,长期被二手车商用于停放待售车辆,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经营性占用,业主驾车归家后常无处停车,甚至需被迫停在小区外道路,存在被贴罚单的风险,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 此前,我及其他业主已就该问题进行过反映,但未得到有效解决,车位占用情况至今无任何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二手车商的行为既侵犯了业主的合法使用权,也违反了公共资源管理相关规定。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二手车商立即清理占用的公共车位,恢复车位公共使用属性。同时,希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加强巡逻等方式防止问题复发,保障业主能正常使用公共停车资源。 盼复! 投诉人:幸福家园业主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城管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该二手车店主确实将其店内待售的二手车辆停放在张骞大道两侧公共泊车位上,且每辆车上均悬挂有二手车交易信息,占用公共泊车位大约20个。执法人员已与该店主进行约谈警告,明确告知其公共泊车位是为群众服务的,个人不得长期占用使用,要求该店主立即挪离所占车辆。该店主表示积极配合工作,并向执法人员表示,已和附近的停车场进行了沟通,最近正准备将待售二手车辆全部挪离至停车场。下步,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重点对该车行进行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保障广大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感谢该网民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在此带来不便,还请多多谅解。也欢迎广大群众对城管局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批评,今后的工作城管局将会做的更细、更实、更好。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