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原农业技术中心院内违规建房,多次举报,依然加盖中,敢问清河镇政府你们愿意承担共同违法的责任吗?国有资产流失之责谁来承担,,执法部门有没有失责的责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们谁是保护伞?坚决要求依法彻底拆除,而不是让你们去给他们通分报信,偷偷加盖的,如不彻底拆除,将合法合规向上级部门反映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清河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2025年6月1日,清河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例行巡查时,发现原农技中心院内存在建设行为,经问询,发现该处在建房屋手续不全,属于违法建设。镇综合执法队当即向邢*本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整改。2025年6月11日,清河镇综合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户不仅未按期整改,而且还在继续进行建设。清河镇政府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当面向邢*下发了《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由于建房意愿强烈,在镇政府进行强制拆除之后,邢*又擅自用铁皮遮挡大门,并于夜间悄悄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2025年12月1日,镇政府执法人员发现有水泥罐车在附近区域出现,引起关注,随即进行跟踪,发现该户仍然存在违法建房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制止,并现场驱离水泥罐车。为防止水泥罐车返回施工工地,执法人员在施工现场坚守至12月2日凌晨才离开工地。12月8日下午,清河镇综合执法人员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再次拆除。
下一步,清河镇将在附近区域加装监控设备,采取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巡查模式,对该地块进行全时段监控,坚决杜绝任何违建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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