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家长,我的学生在九21班班主任家中办的托教住宿,托教在学校院内家属楼四单元一楼,住三十多个学生,听说被查了,人数多,不安全,让走一部分,留一部分,让我的学生走,不合理,同样都交钱了,为什么让我的学生走,我们不想走,请有关领导给解决。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教体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方城县实验初中九21班班主任王XX在学校家属楼单元房中住学生一事,经调查后发现,因部分学生离家较远,存在在学校家属楼住宿现象。县教体局责令学校立即进行了整改。目前,所住学生全部搬离,并且全部退费。学校已对该班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下一步教体局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教师师德教育,常态化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