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区电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电动车无处停放不得不堵塞消防通道,物业不主动增加停车设施,只收钱不办事,相关部门对物业的监管不到位。 第二,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收费比其他小区都高。请相关部门回复:小区内的电动车充电设施由谁运营?谁允许这个企业准入(程序是否合法)?收费标准是否要得到相关部门审批?相关收益的去向为何不公示?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杨集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润豪盛世小区物业服务单位为南阳裕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份,裕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智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能充电站建设协议,建设电动车车棚500平方。
一、关于电动车停车位不足问题
经了解,润豪盛世小区目前已建成电动车停车棚500平方。现有建设面积如无法满足业主需要,下一步将依法依规进行扩建,以满足业主需求。
二、关于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问题
经现场勘察,部分业主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单元楼门口,杨集镇政府已责令小区物业对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进行移除,并加强小区内停车秩序的管理。
三、关于电动车充电收费及运营管理问题
经核实,小区充电设施由第三方企业漯河市智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收费标准为0.568元/度电,因充电桩、电动车停车棚建设费用由第三方企业承担,按照充电功率,加收服务费用,其中:0w~250w为0.15元/小时;251w~370w为0.18元/小时;371w~500w为0.28元/小时;501w~750w为0.4元/小时;751w~ 1200w为0.65元/小时;1201W~1700W为0.95元/小时;1701w~2200w为1.22元/小时。
上述费用中,电费按照国网供电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为第三方企业按照建设投资、设备损耗情况制定,相关费用通过充电设施收款二维码直接转入由第三方企业账户,物业服务单位不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