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才58岁啊,是我们家实打实的定海神针——一辈子吃苦耐劳、省吃俭用,家里大小事全靠她撑着,她就是我们全家的主心骨、顶梁柱!可谁能想到,住院短短4天,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没了!住院时,医生自信满满拍着胸脯说“这病我能治,绝对没事”;后来病情明明持续恶化,他还嘴硬说“找着病因了,很快就好”;手术结束后,更是笃定宣称“手术做得很成功”。结果呢?术后直接大出血,我妈最后在救护车上没了气息,连最后一面都没来得及好好告别! 最让我们寒心又愤怒的是三件事:第一,从头到尾,医院连一份病危通知书都没下,我妈病情都危急到那样了,我们家属连最基本的风险知情权都没有;第二,他们治不了、连大出血都止不住,从头到尾没劝过一次转院,更没给过一份转院通知书,就凭着盲目自信硬扛,眼睁睁看着我妈的生命一点点流逝;第三,他们居然恶意篡改病历!病历上居然写着“劝我们转院,我们拒不转院”,这纯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颠倒黑白!我们自始至终,没听过一句“转院”的劝,更没签过任何关于病危、转院的字据,连一个相关字眼都没提过,他们这就是想靠篡改病历掩盖过错、推卸责任! 已经过去十几天了,医院天天耗着我们,拖着不处理、迟迟不给说法,王院长后来居然轻飘飘说给5万块钱补偿金就想了结这事!我真想问问这位院长,5万块钱能换回我妈的命吗?能抚平我们全家剜心剔骨的痛吗?这不是解决问题,这是赤裸裸的侮辱,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 我们要的从来不是钱!是医院的正式调查报告!是明明白白的处理结果!病情恶化不下病危通知,治不了不劝转院、不下转院通知,手术出问题还满口谎言,现在更是篡改病历伪造事实——这样的操作,医生的职业道德到底在哪里?医院的责任难道还不够清楚吗?这就是全责!就是草菅人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医院不是法外之地,别以为篡改病历就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一直克制着情绪、忍着怒火,就是不想让家乡再因为这样的事被人指指点点,可医院的敷衍拖沓、篡改病历,真的把我逼到了极限!我之前的隐忍不是软弱,是顾全大局,我的耐心早就被耗光了!但我还是想先恳请医院拿出该有的态度,别再拿5万块钱侮辱人,别再拖延敷衍!立刻把调查报告拿出来给我看,纠正病历上的虚假记录,明确医院的过错、给出公正的处理方案! 恳请上级领导为我妈讨回清白,给我们全家一个实实在在的交代,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卫健委经调查回复如下:
1月19日,首次接到患者付某瑞家属反映后,卫健委秉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引导为主、稳妥处置”的原则,指导并督促方城县人民医院积极、妥善处理此起医疗纠纷。
经查,患者付某瑞因“活动后呼吸困难1月”于2026年1月12日入住方城县人民医院。诊疗期间,患者病情复杂且危重,被诊断为肝硬化并发消化道大出血、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等多种病症。尽管县人民医院积极开展抢救(包括介入手术),并紧急将患者转诊至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但患者最终因病情过重,于1月16日抢救无效离世。事后,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提出了异议。
截至目前,在卫健委督导和医院积极沟通下,医患双方已进行多轮接触,医院已就专业问题给予正式书面答复,并完成了配合后续法律程序所需的全部证据保全工作。
当前,双方协商暂未达成一致。主要困难在于患者家属内部意见尚未统一,导致协商代表与诉求重点时有变化。卫健委及县人民医院已多次、明确向家属指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如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予以明确责任。始终建议并引导家属优先选择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诉讼途径,依法定论,解决争议。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