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9月23日投诉的在诊所购买的药品受潮,没有生产日期,怀疑是否过期的问题,市场监督管所已经去查实,的确存在多药品过期的问题,说后续会进行处罚处理,我想问一下,处理结果如何,罚款多少,按照规定,举报人是否可以领取相应的奖励。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回复如下:
1、关于你提到的案件处理结果及罚款问题。
市长留言板不属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渠道,如需了解具体行政处罚信息,请登录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查看或依法依规申请。
2、关于您提到的是否可以领取举报奖励问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及《市场监督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之规定,您提供的线索渠道不符合上述规定。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