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举报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人民路支行诱骗他人贷款,诈骗,非法放贷,非法转移贷款,空白合同,伪造他人笔迹取现,非法放款,以下是整个银行的违法过程。我儿子在2022年在学校组织的实习中去同学的姐姐企业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他同学的父母连同亲戚把我患有精神病的儿子骗去农商银行人民路支行进行贷款,银行会对该贷款人在不查清楚贷款人是否具有贷款资质,是否完全行事能力等的情况下,就可以做到基本当天放款,并且贷款中介人只要找到符合的人选,哪怕只要会写自己名字的就能做到当天贷款,当天放款,然而该笔贷款放款的当天,贷款中介人会让贷款人办理农村信用社存折,并命令要求密码必须设置123456,之后转交给银行用来收该笔贷款,然而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会伪造贷款人的字迹签署贷款取现手续,私自把贷款人审批下的贷款暗箱操作转移到了他人名下。我儿子在2022年还是一名在读学生,并没有任何还款能力,名下并没有任何资产也没有任何收入,为什么银行的手续中会伪造我儿子的个人信息说他的工作是农民并且是初中学历,后续的取现环节我儿子并没有去银行为什么银行能把钱取出来。 以上就是整个事件的全部过程,并且银行这种非法手段已在当地运作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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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野农商银行调查核实,借款人周某东,男,2022年10月28日在新野农商银行汉城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30万元,贷款余额:3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起止日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8日;因新野农商银行机构合并因素,现该笔贷款归属新野农商银行人民路支行管理。
通过查阅贷款档案资料、询问经办客户经理以及查看办理手续时客户经理与借款人的面谈面签双录视频,确认借款人当时申请贷款时四肢健全、对答流畅,办理业务过程中客户经理已经告知周某东本人,周某东本人也知晓其贷款行为,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且留言中,“患有精神病”与“实习”“在读学生”的表述出现在同一人身上,也存在一定的相互矛盾。希望该留言人与新野农商银行法律合规部(0377-66260373)联系对接,并提供有效的佐证资料。新野农商银行将根据佐证材料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对于员工存在的违法违纪情况,南阳农商银行系统(农信社)对员工违法违纪行为一贯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