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全付,男,68岁,住南召县城郊乡宋楼村南窑东组18号,身份证号:41292119520920041X 被控告人:王兴旭,男,汉族,42岁,住城郊乡宋楼村南窑西二组。王兴伟,男,住址同上,系宋楼村主任。 我家在现代中学斜对面居住生活,经村组给我们家分配有3亩多荒坡地和坟园地,一直由我家耕种三十多年了,与被控告人互无边界争议。 但随着之些年来该地貌的开发和建设,经乡村规划同意,我家自建住房,我家于2012年规划建房,近日被控告人王兴旭却违规占地建房,我到规划局询问得知:“给他规划准建一层299.76平方米,层高3.3米”。但被控告人王兴旭却于2019年2月28日至今在清理地基时,却强行强挖强垫我家坡地近一亩!实控地基面积达千余平方米,严重地违反规划占地,我知道后就同家人一块去阻拦、劝阻,但被控告人却不听劝说,并组织家人十几口和社会黑恶势力人员7人恐吓我们并进行殴打和辱骂,于2019年3月2日下午将我侄女王兴丽头部打伤,我报警后,派山所来了也没管,后我了解到,因被控告人王兴旭仗势其哥王兴伟系村主任而予以幕后保护伞,现虽经我多次规劝,但二位被控告人仍在抢占抢挖,严重地侵犯了我的合法用地。 现在正值举国上下“扫黑险恶”的关键时期,“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的口号正喊的响亮,王兴伟却身为村主任不坚持正义,仗势欺人,为其胞弟王兴旭充当保护伞,纵容其违规建房,超规划三倍面积以上,并强行占用我的用地近一亩,更为可恨的是,当地有关部门也因摄于王兴伟的淫威而偏袒,造成被控告人称霸一方,随意占用我家坡地,并随意恐吓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敬请相关部门领导引起重视,责令主管机关立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