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已经辞职的前社旗在编教师,近期找到新工作,需要续交个人养老保险金,可是前去社旗行政服务中心职工养老保险窗口咨询此事时,工作人员说,职工养老保险系统坏了有两年之久,不能查询已往缴费记录?是真的坏了,如果是的话,系统坏两年竟不修不管吗,怎么为人民服务呢?还是另有隐情?希望是我多想了,盼能及时给我们提供已往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时刻铭记书记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所以有困难了,找政府帮忙!祝福社旗的明天越来越好,早日成为宜业宜居福地!(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国发【2015】2号文 人社部发【2015】28号文 豫人社【2011】2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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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县我管辖权限,建议向社旗县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