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1日,杨振亚驾驶轻型货车,与我方轿车相撞,致使我方车辆左前侧受损严重。 当事人杨振亚驾驶城管综合执法车,无牌照,无保险,无车检标志,并且违规变道,致使与直行的我方车辆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事后态度蛮横,对我方的损失置之不理。 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当事人杨振亚能驾驶无牌照的城管执法车上路,并且用来拉土,是否为公车私用,该单位是否还有其他无牌照车上路,作为公职部门监管有漏洞,知法犯法,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了解相关情况,秉公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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