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兴隆世家二期业主,我已经入住五六个月了,交房时管道已经安装到位,至今天然气未接通,我们去燃气公司询问,得知,开发商拖欠燃气公司的施工费,所以燃气为接通。我们当初领钥匙时,每户都交了大修基金、水电气安装费等两万余元给了开发商,而开发商将这部分至今挪用,而拖欠燃气公司施工费,使广大业主利益受损,这种无良无德开发商良心丧尽,希望县领导为全体业主主持正义,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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