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异味噪声污染举报书[编号:676379]

  李相宇 留言    2019-05-14 17:13:41

  举报群体:南召县太山庙乡横山村闫西、闫东、柳林、葛条沟全体群众。代表:闫元山,南召县太山庙乡横山村闫西组组长。 被举报单位:南召县太丰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MA442CBW3W,法定代表人:张才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举报事项:被举报单位在南召县太山庙乡长江厂老口北边烧结废塑料加工塑料米,产生严重烟雾、异味、噪声,要求对该公司责令停止有害生产,并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事实和理由: 南召县太丰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初,在南召县太山庙乡长江厂老口北边建立烧结车间,焚烧各种废塑料烧结成塑料米,产生强烈的塑料着火味,还产生浓烈的烟尘,并有很强的噪声。只要一生产,直径一公里内的住户被强烈气味熏的恶心,呛的咳嗽,严重时睁不开眼,近处噪声吵的睡不着觉。群众向太山庙政府投诉,乡干部去制止过,但政府行动力度不大,该公司就晚上生产,影响更大。我们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依照法律责令该公司停止有害生产,并对其行政处罚。我们附近受影响的千多口人万分感谢。 此致有关领导 代表:闫元山(签名)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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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经太山庙乡政府调查回复:该颗粒加工厂名称为南召县太丰实业有限公司,为太山庙乡群众张才江于2018年9月创办。主营业务为塑料产品加工。并于2018年11月15日办理了环评手续【召环审(2018)133号】;于2019年5月12日由河南申越检测有公司对该颗粒加工项目进行了废气、噪声等检测,各项指数均达标。同时太山庙乡政府及时与群众联系,并责成企业负责人向群众解释了企业并无排污现象,得到了群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