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网友“大煞风景”的建筑,深有同感。 该建筑错误有三: 错误之一是建在不该建的地方,阻挡了中华路和滨河公园广场向东的视线,使本来开阔地视野被阻断,给人以压抑之感。 错误之二是设计错误,沿路沿街的建筑物都是平行或垂直于路面和街道,就连各地的政府大楼也概莫能外,可是这一建筑与路面将近45度角,站在黄鸭河大桥或从滨河路往北看,像一个不速之物窜到了宽阔平直的滨河路上,十分刺眼,十分难看,活脱脱一个建筑怪胎(大家有兴趣可以实地看一看),与应该成为分景线的滨河路及青峰山公园格格不入。 错误之三是缺乏监管,这么显眼的地方这么一个普通百姓都能感觉到的不合时宜的建筑,能在“三城联创”的大氛围下横空出世,真是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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