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长: 你好! 我们是南召县原农工商劳动服务公司退休工人。 反映南召县一私人注册的锦华商贸公司法人祖克用,与我们公司毫无关系,侵占我们农工商四年房租收入上百万元,还拿政府拨付的十八万扶贫资金,祖克用以个人名义按福利发放。 祖克用的行为,情节已构成侵占,挪用特定款物罪。触犯我国刑法第273-274条之规定。请求核实依法惩办。反映问题若有虚假来信人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两公司主管机关是南召人社局。主管不仅不管。主管的副局长王兴伟还公开骂信访人!要求查处! 来信人:李中夏等人。身份证号:412921195407121536 回复电话:13507633953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如你掌握确凿证据,建议你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相信你会得到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