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盛世荣御业主 ,我小区院内公共区域,在未召开业主大会形成决议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任凭他人私自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划车位而不做任何制止动作,并以每年720元租金进行出租,此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反馈给物业及城郊乡政府物业科,城郊乡政府物业科马主任得知后,召集会议并明确回复此事件不合法,后续组织人员进行消除违法行为,但确迟迟不执行(在宋楼村召集过会议,对方有摄像记录,我们也有录音)。此事件已延续三个多月,开始时以天热、下雨、忙等每周各种说辞,不予现场消除违法行为,后我又投诉到南召书记热线(13507637759)处,第二天回复安排处理部门,但一直没有人来跟进这件事,中间也有追促,回信息说让我不上跟催,截止到现在,没有任何人来联系我处理,此工作作风,不处理,还不让跟催的做法我不能理解。我的诉求:1、对城郊乡政府接到违法举报后,对违法行为不进行处理的不作为行为进行举报,在会议上直接将此不合法行为变为合法行为的沟通做法不能理解 2、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行为进行处罚 3、对个人画车位进行盈利性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4、对公共区域的违法改建进行拆除,恢复小区原来现状 5、对南召县这个书记热线电话135076377569,既然你们不处理问题,就不要开通这个渠道,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个附件为记录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9月5日县信访局收到曹*周、李*东向县委书记手机短信反映的信访问题,信访人姓名登记为曹*周,随访人员为李*东。
调查处理情况: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其反映的物业相关问题主要为业委会成立后新增的10个车位的问题,反映新增车位影响了消防通道。乡平安办主任、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协同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实地现场查看,初步判定不影响消防通道,但业主反应强烈,乡村两级进一步进行协调。后经乡村两级协调,形成两个解决方案,方案1:对业主反映车位规划未召开业主大会形成决议不合规的情况,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并将小区车位规划情况在业主群公示。方案2:由宋楼社区负责将划定的车位进行拆除。李*东等人先表示按同意方案1执行,后又表示不同意,要求必须按照方案2执行。为切实解决信访人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经乡村两级协调,由业委会负责将小区车位规划情况在业主群进行公示,便于业主知悉,并责成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加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目前车位并未租赁收费,宋楼社区已经开始对新划车位进行拆除取消。
由于目前车位上仍有部分业主停留车辆,需物业进行协调业主将车辆清空,本周内对车位进行逐一拆除。
与信访人见面及电话联系情况:9月5日按照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转交责任单位。9月6日,责任单位城郊乡工作人员已与信访人通话,并已受理。责任单位城郊乡于9月6日与信访人联系,并当面告知信访人李*东和曹*周,且上传有受理告知书和送达回证以及现场照片,不存在没有联系处理现象。2024年9月29日上午,城郊乡负责案件专班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曹*周电话联系,约定当天下午到乡信访办当面送达处理意见书,但曹*周一直未到场。9月 30 日上午,再次与曹*周电话联系,按信访人要求在电话中传达处理意见书并彩信送达到其手机上,曹*周表示等国庆节假期后宋楼社区将车位全部拆除后再同意该意见10月6日,曹*周与城郊乡信访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问询处理意见落实情况,告知其乡村两级会督促宋楼社区尽快拆除。10月10日下午,按照李*东要求,将9月29日送达给曹*周的处理意见书再次送达给李*东本人,李*东表示可接受该处理意见,但对“宋楼社区将对新划车位进行拆除取消”无时效约束不接受。
综上所述,工作人员处理均在正常流程之内,信访件办理也在期限之内,不存在不处理、不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