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件所说的已送电2年多,县供电公司已经将不合格书面材料送到,2年多为何不整改哪?何时执行双电源回路?何时能达到标准?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南召县青枫苑小区配电设施基本情况:该小区开发商为南阳市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南召县华维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用电为单电源模式,暂未移交给供电公司,属于非供电公司管理维护的自管小区,客户的电表及其线路产权均属清枫苑管理维护,并非供电公司产权设备,依据《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豫建〔2016〕33号文),第十七条“住宅项目共用电力设施、专用电力设施(物业、商用、电梯、消防、绿化、道路照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建成投运后,可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据此,该小区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管并未违规。
针对网友反映要求小区电力并入国网事宜,供电公司已将移交告知书书面函告开发商南阳市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若移交需严格按照豫建【2016】33号文件小区住宅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截止2024年10月17日,未收到小区开发商向供电公司提出移交申请,目前该小区双电源回路暂未执行,若申请移交供电公司,需签订移交协议书,并按照移交标准对相关电力设施进行改造,待清枫苑小区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南阳市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移交标准整改并提出的移交申请后,供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电力设施验收合格并接收后,方可进行维护管理,对其用电直抄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