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月18日回复清枫苑入网事宜768714问题含糊[编号:769884]

  张温 留言    2024-11-23 20:47:49

  你们回复的太敷衍了,何时能向供电公司提交联网材料?何时能整改?你们有没有督促下达命令?

  已回复
南召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小区开发商为南阳市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非供电公司管理维护的自管小区,客户的电表及其线路产权均属清枫苑管理维护,并非供电公司产权设备,依据《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豫建〔2016〕33号文),第十七条“住宅项目共用电力设施、专用电力设施(物业、商用、电梯、消防、绿化、道路照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建成投运后,可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据此,该小区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管并未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