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被非法注销[编号:770231]

  贺长江 留言    2024-12-04 16:16:06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南阳市南召县白土岗镇杜村村民贺立生家属。国庆期间,因非法人员摘取蜂巢,导致2024年10月4日上午9时左右,贺立生在去自家菜园地时路过案发现场,被四散于附近草丛中的人头峰群攻蜇伤致死。 贺立生,享年86岁。1938年12月23日生,1988年12月31日二次签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 但是,南召县白土岗镇派出所在无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不知什么时候把贺立生户口以死亡注销了,就这样贺立生一生死亡了两次。 贺立生,早年是白土岗信用社信贷人员;因贷款未收回怕追究责任外出,2017年回来后办理社保农村医保时发现无户口,儿媳李国芝带他去白土岗派出所,户籍人员告知贺立生已死亡,户口已经注销了。李国芝要求恢复户口,户籍人员推托要证明贺立生活着的材料(一个大活人还拿着原身份证站在面前还要什么繁杂手续),一直搁量未办,直至这次死亡贺立生一直未享受国家对老年人该有的一切福利政策,同时给家庭造成了不该有的经济负担,且这次贺立生被害后因无户口也未享受到政府的任何救助。我们作为家属,强烈要求追究南召县白土岗派出所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被死亡一次至今多年无户口政府的有关养老金.新农合等多年未享受。对此事我们老百姓一直想不通,大活人站在面前还要什么繁杂手续?当时是谁出具的死亡证明?还是在报低上公告了?后听知情人说是当时公安机关和信用社为了结案,在其家人不知情情况下注销的,用来欺骗上级。现在贺立生真的死亡了,因无户口享受不了政府各项照顾,加上之前无户口损失很大,要求南召县白土岗派出所给个说法,并对这些年未享受的国家对老年人享有的一切福利政策给与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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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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