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现代中学没收学生手机,学生已经深刻意识到错误,并且家长完全同意要回手机并且由家长保管,但德育处主任张自义及学校表示坚决不归还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教育和培养学,而非执法,尽管学校有管理学生的权利,但这并不包括没收学生的私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或破坏。学生手机作为学生的私人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学校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给家长和学生一个说法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现代中学依据教育部关于学生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规定,多次强调要求学生手机不能携带入校,而且学校也给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的孩子提供免费保管措施。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一耽误自己学习,二还影响班级学校学风校风,害人害己。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都会多次强调学生严禁带手机进入校园。因无法联系到本人,请学生家长联系学校老师领取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