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南召县城关镇北外村香坊组王小玲,无任何手续在侵战组集体土地违法建房。21年中央环境巡视组巡察时,经北外村村民多次举报,南召县县政府迫于压力,命令城关镇政府把她违法挖好的地基回填了。中间多次试图违法建设,经我们北外村群众多次举报后整停。2013年在我们不断地举报下,王小玲违法把地基坑挖成,但在城关镇政府主要领导(当时的镇长,现在书记)和城违中心主任的保护下,建法挖的地基一至没有回填。2024年借国庆节又在偷建扰民。从十月一号开始违法建设,我们一直向南召县领导举报,向南召县城管局,南召县城关镇政府,电话举报短信举报,从十月八号上班,我们也一至举报再举报,但违法建设一直进行,10月9号钢筋扎成,11号违法浇灌,中间我们一至举办不断,也多次举报,但由于有城关镇主要领导和李兰波及城管局执法队当保护伞,违法建筑一至没有拆除。今天五月二号,也就是现在正在严查腐败官员的严峻形势还在顶风违法建筑,可见保护伞有多么强大。万望领导秉公处理好,请严格要求城关镇政府和城管局联合法,彻底拆除违法建筑,自然资源局也要参加,因为现在土地执法权已移交到自然资源局,到达惨复土地原状,永久消除违法状态,并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事严格追查,追究城关镇主领导和保护伞及城管局相关领导的责任。否则我们将去黄河迎宾馆举报! 南召县城关镇北外村村民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民反映问题背景及现状。
王*玲,城关镇北外社区四组老基本户。李*旺非北外社区居民。1997年2月10日,经现北外社区四组集体研究划拨给王*玲宅基地一宗,后在2003年5月1日,又将该宗土地东半部分出售给李*旺,该宗地存在一宅二卖问题,权属有争议。2006年秋天,王*玲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设俩间水泥砖石棉瓦房,而后拆除。又于2008年,王*玲在该位置建2间活动板房用于开洗车行,当时无人出面阻拦,或表示土地权属有异议。2015年,王*玲为方便生产生活,改善住房条件,将原洗车用板房推倒,打算在原址重新建房办证时,才知道土地权属有争议,所以王*玲房屋一直未建成。2023年2月27日,城关镇成立联合调查专班,调查认定该宗土地权属问题。经调查,李*旺查无此人,宅基地契约签字人陈*坤当时是普通群众而不是组长,签约人何*本组查无此人。故此城关镇政府认定2003年5月1日李*旺购买的土地契约无效。
二、网民反映对象建房原因及现状
王*玲,城关镇北外社区本村本组居民,1995年前后生活、住房困难在组内人人皆知,多次向组内申请划拨房场,报大队同意后,拨给王*玲宅基地一宗。王*玲因孩子们长大人员多,无法满足居家生活需要,为改善居住环境,解决居民住房实际困难及信访矛盾。结合县政府2022年39号文件个人建房会议纪要精神要求,经城关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同意王*玲按批准层数建房。由于2022年1月1日起,县里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房手续,以会签表的形式进行审批,王*玲建房会签意见于2025年4月份出具。
三、网民反映问题调查结果
1.王*玲建房会签意见由5个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其在个人宅基地上重新建房。城区内建房,执法主体为城管局,由县城管局监管。
2.城关镇现任党委书记于2022年2月到任城关镇镇长,2024年2月任党委书记,李*波2013年也不是城关镇城建中心主任。故在反映人问题表述的时间中,以上两位同志在当时并且没有参与王*玲问题的调解,不存在“保护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