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城管局滨河西路中队破坏营商环境,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编号:775619]

  张三 留言    2025-05-14 12:38:13

  我要投诉南召县城管局滨河西路中队乱执法,选择执法,破坏营商环境,为不正当商业竞争坐保护伞。我们门店张火火,位置在是现代北街与滨河西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近半个月来连续多次遭到恶意投诉,城管局多次来取证后再平台回复无违法事实,但无法制止对方持续恶意投诉,后期城管执法人员也没有进一步协调。 5月13日下午,城管局为结束对方持续投诉行为,向我店下发没有执法人员签名的整改通知单,以此希望能制止对方的恶意投诉,他们表示他们也没办法,必须对我们进行处理。近年来社会经济低迷,优化营商环境难道只是说说而已。原本为人民办实事、让老百姓能说话的平台变成了恶人手中的利刃,执法者拿起手中的权利变身成恶人的爪牙,我们一再的配合城管局工作成为示弱的表现,目前我店在社会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面临倒闭!如果投诉即有理,执法能力跟不上就只能向恶势力妥协,那南召的夜市经济怎么恢复,老百姓的安全感从何而来!不依据事实证据,不论公是公非,单凭谁说话声音大,谁敢出来找事挑战公权力,谁就有话语权,这世道太不公平,求一个法治社会的公平处理!

  已回复
南召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 张火火烧烤店位于滨河西路,在经营期间占用城市公共绿地进行摆摊设点,遭到周边群众举报。其行为涉嫌违反《南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在公共绿地内采摘植物花果枝叶、剥损树皮、折采种条等损害绿化的行为; (二)利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钉钉、结绳晾晒、架设电线、包裹树木等损害城市树木的行为; (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堆放杂物,种植其他作物或者取土等危害行为;(四)在公园绿地内擅自驶入或者停放非作业机动车辆;(五)污染、损坏建筑小品及游艺、休息、浇灌、照明等设施; (六)损毁绿篱、花坛、草坪; (七)在绿地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搭建构筑物;(八)在公园绿地内擅自设置商业、服务摊点等经营性设施及项目: (九)其他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的规定,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进行劝阻,经劝阻无效,于5月14日对张火火餐饮店下达改正通知书。目前,商户已规范经营行为,又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与周边商户协调,已化解矛盾,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