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问题[编号:780386]

  乔金伟 留言    2025-10-11 12:09:44

  在医院生产过程中住进了icu,出院报销时,只有定额剖宫产2800的报销费用。其他费用2万多一律不报销。想咨询这个是否合理。如果可以报销,我该怎么操作。本人缴纳的是南召职工医保,在南阳市生的孩子。

  已回复
南召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宛政办【2021】17号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第十五条之规定 生育医疗补助待遇

(一)职工生育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因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限额结算,低于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医保基金支付标隹为:

(1)产前检查(围产保健)支付限额:300元/例;

(2)自然分娩支付限额:一级医院800元/例,二级医院1000元/例,三级医院1200元/例;

(3)助娩产支付限额:一级医院1000元/例,二级医院 1200元/例,三级医院 1400元/例;

(4)剖官产支付限额:一级医院 2000元/例,二级医院 2500元/例,三级医院 2800元/例;

(5)剖官产伴子官肌瘤切除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支付限额:一级医院 2400 元/例,二级医院 3000元/例,三级医院3300 元/例;

(6)剖宫产伴卵巢囊肿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等手术支付限额:一级医院 2100元/例,二级医院2600元/例,三级医院3000元/例;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在支付限额基础上增加100元。以上几种分娩方式的支付限额均含分娩当次住院时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和产后访视费用。

7)放置、取出官腔节育器支付限额:60 元/例;

8)输精(卵)管结扎术支付限额:300元/例;

9)输精(卵)管复通术支付限额:1200元/例;

(10)妊娠不满16 周人工流产支付限额:160 元/例;

(11)妊娠满 16 周不满 28 周住院人工流产、引产支付限额:500 元/例;

(12)妊娠满28 周(含28 周)以上引产支付限额:600 元/例。

    按照文件规定,职工生育只有以上补助情况。网友生育补助金已经在出院时予以补助,其他方面在文件中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