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奶茶店多次投诉噪音扰民➕政策解读➕事实[编号:780998]

  钱钱 留言    2025-10-30 02:29:43

  南召县锦江公寓楼下甜啦啦奶茶店噪音扰民已存在快一年了。部门来过的次数要超过十次了,但是除了政府部门,其他部门没有一次打过电话回访,且对政策解读有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除了超标,只要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也不行。规定了执行单位为公安机关,规定了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在实际的执行中,并没有体现。且测量分贝时,商家调小了音响,在多次劝告之前,我也测量过,手机里有录音,视频,跟商家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证据。之前一直超标,从未实际做出处罚。严重影响生活和正常维权的信心。请南召县政府部门,协调商业噪音主管部门,落实政策,正确解读政策。实施政策。请回复我,对于多次劝告不听的商家,何时做出实际处罚。维权成本过高,犯错成本为0。商家的生活不易不该建立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前提下,且喇叭外放行为只方便了商家个人,禁止外置播放并不是一刀切,而是对公共空间的维护。允许娱乐活动在区域,分时段,分贝限制。但商业宣传并不属于此范畴,且娱乐活动规定周末节假日禁止播放音乐扰民。我理解的正确的处理:1.向商家明确告知规定。2.警告。3.做出处罚。请政府部门回复我,以后对于商业高音喇叭如何管理,如何惩罚,部门不作为情况不回访,不解决,说自己没有权限这种情况怎么办?那种情况下,可以对商家做出处罚。请法律条文落在实际,温情执法留给真正解决问题,遵纪守法的商家。请互相尊重,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商业行为使用高音喇叭。

  已回复
南召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4月份以来,南召县城关镇辖区居民多次反映城关镇光明路甜啦啦鲜果茶锦江公寓店噪音扰民,城关派出所民警也多次实地查看、走访,发现甜啦啦鲜果茶锦江公寓店只是在营业时播放了音乐,声音并不大,周边商户均反映甜啦啦鲜果茶店播放音乐没有什么影响。

2025年7月10日,有居民再次反映的甜啦啦鲜果茶店噪音扰民问题,针对该反映城关派出所专门委托了噪音分贝专业检测机构(南阳市三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甜啦啦鲜果茶锦江公寓店噪音进行了实地检测。经检测,甜啦啦鲜果茶锦江公寓店播放的音乐声音并不超标。

2025年11月份,接到居民再次反映甜啦啦鲜果茶锦江公寓店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噪音扰民一事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立即核查,由于此次反映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进行回访,但民警对甜啦啦鲜果茶锦江公寓店周边商户进行了走访,周边商户均称甜啦啦鲜果茶店内音乐无影响。由于甜啦啦鲜果茶锦江公寓店播放音乐使用的是两个音箱,无法认定为高音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法律中未对高音喇叭做出明确界定,未明确规定高音喇叭的分贝范围、型号等标准)。下一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确有噪音扰民经警告后仍无改观的,南召县公安局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