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27到9.6号我本人在网络上虚假理财被骗24万余,9.7号在云阳派出所报警,做完笔录,聊天记录以及和骗子有关的转账交易信息后,9.26号云阳派出所民警帮我追回20009元已经给我本人,现在过去两个多月了,警方未和我联系,我不知案子由谁负责?也不知道案件进展如何?想咨询一下案件进展到哪一步了。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09.07许*霞于2025年09月07日报警至南召县公安局云阳派出所称自己被骗,南召县公安局于2025年09月08日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已将研判出的涉嫌人员进行处理。并未受害人追赃挽损20009元。下一步南召县公安局将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争取早日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并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其他并无明文规定。南召县公安局在该案侦办过程中会与受害人保持沟通。受害人欲知案件进展也可自行联系办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