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城郊乡前庄村前东组栗*明,杨*,夫妻两人,把前东组集体用地挪为私用,并违规变更在自己名下,本组村民多次上访无果,未得到相关部门处理。严重损害了本组村民的集体利益。希望市局相关部门能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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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该宗土地总占地七分,其中三分土地由栗*明个人持有,剩余四分土地已移交至组集体。此事已于2025年6月29日经乡、村、组三级多次协调解决,并达成一致解决意见,且前东组长及组委会代表全体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