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南召县中小学一线教师,现就我县教育部门强制占用3月7日、3月8日(周六、周日)法定休息日组织教师研修培训一事,向您如实反映情况,恳请您予以关注并督促纠正。 一、占用法定休息日开展培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休息日安排工作应安排补休或支付双倍工资。教师作为劳动者,法定休息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同样明确保障教师休假权利。教育部门在未征求意见、未给予补休,强制占用周末开展培训,已构成明显违规。 二、违背国家教师减负政策,属于顶风违规 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要求:严禁占用教师休息日、节假日开展培训、会议等活动。 我县此次周末培训,与国家为基层教师减负的政策要求完全相悖,加重了教师工作负担,影响教师身心健康,也不利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三、培训流于形式,浪费公共资源,实效甚微 本次培训内容与日常教学重复,缺乏针对性与专业性,属于典型的形式主义任务。不仅没有起到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的作用,反而大量消耗教师休息时间,分散教学精力,浪费财政资金,严重影响教师队伍的工作热情与职业幸福感。 为此,我们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1. 立即停止占用教师法定休息日开展非必要培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减负政策。 2. 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今后所有培训一律安排在工作日进行;确因特殊工作需要占用休息时间的,必须依法给予补休或相应报酬,并坚持教师自愿原则。 3.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杜绝形式主义培训,真正把时间还给教师、把精力还给课堂,切实维护基层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是民生之本,教师是教育之基。我们恳请市长能够体恤基层教师疾苦,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依法保障教师权益,让我县教育环境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此致 敬礼! 南召县中小学一线教师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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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2026年春期教师研修培训工作是为了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助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更高效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但该工作因与上级要求的其它工作相冲突,已取消。下一步,县教体局将聚焦教学需求,持续关注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与形式,全面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助推南召教育高质量发展。